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石灰石粉(<1目)销售公告
我公司计划销售约2.5万吨左右石灰石粉(<1目)(实际数量以地磅过磅为准),该批石灰石粉氧化钙含量50%以上,粒度2厘米以下,现公开竞价销售,主要内容如下:
1、竞价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石灰石矿产品加工、销售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竞价人资格。
2、标的简况:该批外售的石灰石粉是钙化物厂破碎后粒度小于2厘米的碎石,氧化钙含量50%以上,装车地点在我司钙化物厂。
3、销售底价:我司根据市场调查以及本批石灰石粉(<1目)化验结果、质量情况等由石灰石销售管理小组设定销售底价(竞价开标评选时确定无税出厂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若遇到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我司可以不定成交方,重新组织报价或另行决定销售(或竞价)方式。
4、付款:成交中选方购买石灰石粉(<1目)必须做到款到发货,先付款(可分批)后装车,成交中选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费由成交中选方承担,重量以我司地磅计量数据为准。
5、提货要求:本批对外销售的石灰石粉(<1目)数量约2.5万吨(实际数量视销售方生产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量为准),要求报价方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订合同并开始安排提货,合同生效后成交中选方根据销售方生产情况每日安排均衡提货,每日提货量不少于300吨,若销售方未完成每日约定提货量,则销售方每次扣除购买方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若未能按要求均衡提货累计5次,销售方有权扣除购买方全额履约保证金(销售方供应量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除外);若因购买方竞价成交后长时间未提货或未能每日相对均衡提货,导致招标方生产受阻,销售方临时应急派车盘运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场地占用费由购买方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销售方可视情况没收成交中选方部分直至全额履约保证金,同时销售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方需在投标前(2025年8月3日10:00前到账)向福维公司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未中选的在一周内按原汇入渠道退还,竞价保证金在中选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若中选后未及时与销售公告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销售方有权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
我公司收款账户为:户名:江南网官网首页;账号:182010101100000732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7、报(竞)价方的报价统一为无税价,福维公司的开票税率为13%,中选后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为:中标无税价×1.13,货款允许分批次预付(每批3000吨预付一次货款)。
8、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含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须于2025年8月3日10:00点前密封送达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收件人:李官如,电话:0598-3638012。逾期不接收。
9、履约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10、石灰石粉(<1目)装车由福维公司负责,中选购买方需自行派车提货,运输和卸车过程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选购买方自行承担。
11、请按以下表格格式报价,报价单必须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第一次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附:《竞价报价单》格式
江南网官网首页
2025年7月25日
竞价报价单
石灰石粉(<1目)销售
致:江南网官网首页
我公司对贵司石灰石粉(<1目)销售(编号:FWZGB20250725)项目报价如下:
名称 |
数量(万吨) |
无税提货价 (元/吨) |
石灰石粉(<1目) |
约2.5 (实际提货量视福维公司实际产量为准;实际销售重量以福维公司地磅过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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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